一、项目名称
办公楼楼顶单位名称广告装饰牌。
二、项目主要内容及要求
1.对字体样式风格进行整体设计并制作安装;
2.“重庆市招商投资促进局”平面不锈钢烤漆字,字体规格2.4米×2.4米×8厘米;
3.灯笼钢架主体钢体固定及灯笼架辅助钢料,主材规格40×4(数量240支),辅材规格30×4(数量140支);
4.LED广告探照灯(雷士),160W(10个);
5.使用鸽牌电线及连接线,对配电箱进行防水处理,灯光线路需三年质保以上;
6.设计方报价涵盖材料加工、运输、吊装安装、工时等,不得另行收取费用。
三、设计方资格条件
设计方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广告牌设计施工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设计方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评审标准(设计类最低价中标)
序号 | 评分因素 及权值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报价 (100%) | 100 | 最低价中标 报价得分=100 | 一次性报价 |
五、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0 年 7月29日—2020 年7 月 31日。
六、报名资料
报名资料须采用信封包装并密封(一式三份)。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设计方名称等字样。信封的封口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报名资料包括如下内容:
(一)投标人简介材料;
(二)投标项目及价格(包括所有费用及安装);
(三)类似项目相关证明;
(四)书面声明,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业自律惩戒;
(五)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六)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函原件材料。
七、报名方式
本项目仅接受现场登记,请前往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西段106号互联网产业园12栋1202室。
八、其他需要公告内容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本文件所涉及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三)违约责任。若投标人无故弃标或存在其他违反招投标诚信行为的,将列入我局采购黑名单,不予接受任何采购供应服务,同时视情将有关情况报送相关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四)我局享有最终解释权。
(五)联系人:唐中国,联系电话:13648369026,联系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西段106号互联网产业园12栋1202室。
重庆市招商投资促进局
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