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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产业 城市巡回论坛暨“投资重庆”生态招商 推介会项目的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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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为推动重庆市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集聚发展,加强产业链核心零部件企业招商,拟于月中旬在深圳举办中国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城市巡回论坛暨投资重庆生态招商推介会组织汽车产业全国优秀企业高管座谈交流和精准对接,助力我市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聚链成群和高质量发展。活动规模在60人以内主要包括重庆市汽车产业招商推介座谈磋商交流晚宴企业调研媒体宣传个方面。

一、项目名称

中国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城市巡回论坛暨投资重庆生态招商推介会

二、项目主要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范围

根据采购方的要求,完成中国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城市巡回论坛暨投资重庆生态招商推介会策划及筹备执行、嘉宾邀企业调研活动信息宣传推广等项目内容。

)服务内容

1.推介会策划及筹备服务一是推介会整体活动策划方案1份。二是提供四星级以上规格酒店场地搭建、物料设计制作等筹备工作。三是根据策划方案,完成参会人员邀请统筹及接待等服务

2.推介会现场执行服务一是根据推介会策划方案邀请至少20家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链高新技术企业等重点企业高管参会二是负责邀请嘉宾住宿、用餐及接送。三是负责提供四星级以上规格酒店交流晚宴

3.推介会重点企业调研走访一是根据企业投资意向及规模性专业性创新性等维度提供2家以上重点调研企业名单。是合理安排重点企业调研走访行程一日限深圳本地

4.推介会宣传推广服务通过整合国内媒体资源,对全程活动信息进行大力宣传。一是活动动态海报、新闻稿件等预热宣传。二是将会后素材数据收集整理。三是将活动报道、局领导专访、企业专访等进行后期宣传,稿件在主流媒体权威媒体发布。

5.根据需要提供的其他服务。

(三)服务要求

1.服务团队实施组建本项目专项团队,团队成员不少于5提供团队近一年活动执行服务案例不少于2

2.场地技术提供四星级以上规格酒店会议场地要求配置能高质量播放视频相关设备,配备会议流程主持人。

3.精准邀约20家以上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链高新技术企业或重点企业定向邀约资源,提供拟邀企业名单。参会高管级别要求企业副总级别以上

4.企业调研提供调研企业名单至少两家以上要求调研日行程安排上午不少于一家下午不少于一家

5.媒体资源5家以上知名主流媒体平台资源,提供拟邀媒体资源名单。

6.其他会务保障要求保障会议饮用水、茶歇等会务服务;提供防疫物资如消毒液、口罩等防疫用品。

三、服务期限

活动开始时间至活动结束、并结算完为止项目活动暂定时间为92223如遇疫情或其他不可抗拒原因需调整会议时间的,具体举办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采购方式及最高限价

采取综合评标法进行比选,由重庆市招商投资促进局依法依规自行组织采购。最高限价为25万元(价格包含且不限于人工费、场地费、物料费、交通费、税费等完成本项目的所需的一切费用)。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提交响应文件时间

202281109:0081218:00

响应文件资料

响应文件资料须采用信封包装并密封(一式三份)邮寄或现场提交到重庆市渝北区云杉南路12号涉外商务区65506室。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合作方名称等字样。信封的封口应加盖合作方公章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现场提交以提交时间为准。

响应文件资料包括如下内容:

(一)供应商简介材料;

(二)磋商项目及价格;

(三)类似活动相关证明及案例;

(四)活动初步策划书;

(五)拟邀请企业名单;

(六)书面声明,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业自律惩戒;

(七)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函原件材料。

提交响应文件方式

报名资料可邮寄或现场提交,仅接受81218:00以前的报名资料。邮寄以寄出时间为准,现场提交以提交时间为准。

九、其他需要公告内容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本文件所涉及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三)违约责任。若投标人无故弃标或存在其他违反招投标诚信行为的,将列入我局采购黑名单,不予接受任何采购供应服务,同时视情将有关情况报送相关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四)我局享有最终解释权。

(五)联系人:张成红联系电话:023—67391546,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云杉南路12号涉外商务区65506室。

附件:评比文件

重庆市招商投资促进中心

202283

附件下载:

评比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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